在美国可以合法工作的11种签证

在美国可以合法工作的11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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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公民必须获得签证,才能合法进入美国。而想要在美国工作必须获得美国工作类签证,美国工作签证是指定时间段内的临时工作签证。那么,美国的工作签证都有哪些?

H-1B签证

H-1B签证是指特殊专业人员/临时工作签证(Specialty Occupations/ Temporary Worker Visas),用于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有专业技能的外国籍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尽管H-1B签证适合众多在美留学的毕业生,但由于移民局对H-1B每年发放的数量有所限制,同时每年申请H-1B数量大大超过限制,因此每年会有大量H-1B申请者面临不被抽中的风险。

如果在等待数月后(加急15天之内),仍然没有移民局的消息,可能就要开始准备Plan B了。

O-1签证

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体育方面有一定成就的雇员可考虑让雇主递交O-1特殊技能人才签证,留美工作。要证明拥有"特殊技能"通常要证明在该领域有一定成就,例如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奖项、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文章、在本领域做出贡献等。O-1签证一次可批准1到3年,之后可以延长。

L-1签证

在跨国公司中就业的高层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情况,可考虑让公司申请L-1跨国公司人员调职签证,能够调往美国公司工作。L-1签证要求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在海外的公司工作至少1年。

P工作签证

体育、演艺及从事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人员可通过相关单位申请P工作签证,留美参加比赛演出或活动。类别包括运动员签证,参加体育竞技比赛;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表演团体在美国参加演出的签证;参加美方交流计划的表演团体或成员签证;在美国进行表演、培训、辅导的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外国艺术家团体或成员等。这类签证需要美国的雇佣公司例如体育或者艺术行业的猎头公司或者经纪人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

EB-1移民签证

杰出人才移民签证EB-1的覆盖人群包括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

NIW国家利益豁免

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签证是EB-2(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下面的一个类别,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无需通过雇主,可自行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EB-5投资移民签证

EB-5投资移民签证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申请人需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中的一项:1)申请人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雇请至少十位雇员;2)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雇请至少十位雇员;3)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EB-5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都无要求,申请人只需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即可。这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项移民签证。

J-1受训人员签证

大家通常对J-1访问学者签证比较熟悉,但是J-1还有一类受训人员签证。申请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是44岁以下,雇主有J-1 (实习)项目。申请人的配偶可以同时申请J-2签证并允许在美国工作。但是部分J-1签证有限制性规定,即在美国培训结束后必须回母国服务两年,期间不能转L类、H类的签证或申请绿卡,因此选择这种签证时应格外小心,最好向律师咨询。

H-3培训人员工作签证

H-3培训人员工作签证是申请人参加由美国公司或政府机构所举办的某个培训活动的一种非移民签证,需要证明这种培训是在本国不能提供的,且接受培训后将去其他国家工作,时间通常不超过2年。

E-2条约国际投资商人

E-2签证是发放给特定外国公民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人需要是来自与美国签有商务和航行条约的国家,且从事商务贸易或者投资的公司必须至少有50%的股权是由该条约国公民持有。E-2要求投资者必须有实质性的积极投资。

TN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专业人员

TN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专业人员是美国给予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非移民工作签证。没有名额限制,无需繁琐的雇主劳工证,有效期为1到3年,只要没有移民倾向就可以无限期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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