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当乞丐赚钱多吗?有人$200/小时!

生活在美国,你会经常看到路边杵着个人,举着个牌子,不是为某个新开的店做宣传,就是乞丐。这些在美国当乞丐的人赚钱多吗?他们为什么不去做点工作呢?本文用几个乞丐的实际案例,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在美国当乞丐赚钱多吗?$200/小时!

文 |  粒粒

接触3个美国乞丐

一)应该是年纪约四五十岁的男人,早上站在路边,手里拿着个牌子“ 我需要点钱”。他的样子极为懒散,睡眼惺忪,打着哈欠。就像是理直气壮地告诉行人:“ 我需要点钱,去吸毒。”

在尚未消失劳动能力的年纪行讨也就不提了,居然明目张胆的表现出瘾君子的真面目,说他傻也是表扬。但凡想要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就得表现出十天缺粮,食不果腹或是家有老母,病入膏肓的状态啊。

不过,令我惊讶的是,真有手从车窗里伸出来,递给他钱,还顺便握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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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是一对年纪更轻的夫妻或情侣,穿着极为清爽干净,牛仔裤,T恤衫,鞋子没有看错的话,是耐克,并且不破。他们也有个牌子,不过是放在地上的,说是需要点旅费。这让我有些不解,什么旅费呢?回家的旅费还是去欧洲的旅费?更令我不解的是他们的高冷态度,起码把牌子举起来在来往的车辆前晃两下,表示敬业吧。可他们一不谄媚,二不热情,完全是一副“我要钱,我有理,给不给看着办吧。”的神情。

相反,谄媚的是美国人民,把钱递出来,还啰里八嗦一大堆话,完全是一副“ 求求你们,拿我的钱吧。”看来给钱不是施予人的施舍,而是施予人对于自己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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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对女孩子,正值青春,二十岁左右。穿着性感,露着蛮腰肚脐,金发卷着大波浪,在阳光里跳跃。就像脖子上刚被抹了一刀的鸡一样,她们胡乱跳跃扑腾着,手里高举的牌子因为晃动得实在厉害,我只读出了“ money , money” 。 这倒好,连个要钱的理由都懒得写了。 直接理直气壮地写: 钱!钱! 看她们跳跃的姿态,我也一度怀疑是NBA赛场上的cheer leaders, 衣服都不换,直接跑路边要钱来了。

这让我十分不爽,要钱不装可怜也就算了,还如此得瑟。你们长得比我年轻漂亮,身材比我性感妖娆,看上去活得也比我潇洒自由,让我给钱,门都没有,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这么想着。但我不给,不代表别人不给。“ 哼, 都是些喜欢漂亮女人的臭男人。” 做为一个正常女人,我这么想着。

谁又知道,她们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奥,不不不,不要说衣着整洁,就算是四肢不全、衣衫褴褛的乞丐也不大能引起同情了,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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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我在美国遇见的乞讨者中,四肢残缺者——不见;衣衫破旧者——不见;谄媚乞怜者——不见;儿童乞讨者——不见。

美国乞丐的2个特点

这倒也是有趣,同样是乞讨,远近高山各不同啊。对此,我也做了番总结:

一) 美国乞讨者较屌,视讨钱为有尊严的职业。为了它弄残自己显然不值,就连假装可怜也是为职业付出过火了。 时时刻刻,着装整洁,也是对路人的一种尊敬,想来他们也是崇高的,要钱还得考虑路人的感受、环境的保护,过于邋遢了,显然是有碍观瞻、 影响市容的。估计,他们最得国内城管部门的欢心。

二) 美国乞讨者较遵秩序,就算是红灯,他们也基本不会过来敲车窗,甚至不踏入行车道一步,就连拿牌子的手也不侵犯行车道上空。看来,他们觉得为了几美元,把命搭上是不值得的。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在上海,某次乘出租车,下班车堵,都停着骂娘,有个孩子穿越在车海里,走到车窗前来敲了敲玻璃,晃晃手中的小罐。我虽然穷,两块钱还是有的。没成想,我被出租车司机劈头盖脸对数落了一通,竟然给我个“ 助纣为虐” 的罪名,他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也好似看到了抽向小孩的皮鞭,可是,如果不给,皮鞭不是照旧会落到那稚嫩的背上,并且更加猛烈吗?! 于是,见了孩子要钱,给或不给,这成了个难题,当大多数人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时,都选择了无动于衷,好像这才是正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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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美国时,时常被它的“ 落后” 惊呆,树肯定是比国内多的,但是楼房,基本没有,建筑都是历经风雨,毫无华丽之感。不比国内,就算四线城市,也有数幢高层,还有那么几条灯光闪烁的商业街。在我为中国发展自豪的同时,又有种难以言表的痛楚。一个国家,就算高楼万座,富得流油,却仍有失踪的孩子,乞讨的儿童,这怎么敢言富有。或许那句话是对的,衡量一个国家是富有还是贫穷,要看穷人有多穷,而不是富人有多富。

或许,乞讨者的行为说明了一些问题,施予者的态度也说明了一些问题。好在,一切都在进步之中,只要是往前走着,就会看得到曙光。

在美国当乞丐,一小时赚到200美元

纽约邮报报导,安德森(Will Anderson,43岁)在纽约街头流浪三年后,发现了这份好「工作」。他带着他那只九岁的爱犬「瑞佐(Rizzo)」 一起「上班」。他们的工作不算繁重,就是坐在路边,把手伸出去。安德森承认,带着爱犬乞讨,对他的收入有相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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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森说:「一个周五的早上,我在两个钟头里就收进了400美元。」他的「工作地点」在纽约市曼哈坦东42街夹Vanderbilt与Madison这两条大道之间。他的「收入」不只是现钞,还有善心人给他的食物。在他旁边一起乞讨的另一名游民得意地说,「看!我一早就得到了三个三明治,里面都有肉的哩!」这名安德森的同行还很担心的说:「老天,这样下去我会长胖了!」

安德森在这一行做了三年后,已经摆脱了「游民」行列──在纽约市Inwood地段租了一间房间。他已升级为纽约市的「通勤族」。